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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世界雕塑园2020年《园刊》及《城市雕塑》印刷项目的招标公告

公告下载:http://www.ccwsp.com/uploadfile/2020/0717/20200717030352510.docx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SY-20200706
 
.招标条件
长春世界雕塑园2020年《园刊》及《城市雕塑》印刷项目已获批准进行采购,采购人为长春世界雕塑园,印刷资金来自自有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世界雕塑园2020年《园刊》及《城市雕塑》印刷项目。
2.2 项目明细:2020年内《园刊》四期(2020年第一、二、三、四期),《城市雕塑》三期(2020年第二、三、四期)。
2.4项目要求:使用指定物料印刷、装订、包装《园刊》及《城市雕塑》。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印刷业务结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2.7采购预算:16.5万元。供应商报价时应整体报价,不得拆分,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吉林省政府定点采购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7年-2019年)至少有一项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
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
3.3具有省级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许可证;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备独立完成此项目能力;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谈判均无效;
3.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谈判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3.9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谈判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整个谈判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磋商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76日至2020年710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世界雕塑园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4.2 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7161330分,地点为长春世界雕塑园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世界雕塑园网站公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世界雕塑园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51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31-85379074 
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0431-89865657
2020年7月6日